報名日期:
2013年12月7日~12月29日內的雙休日(12月7、8、14、15、21、22、28、29、日)
報名時間: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報名地點:上海音樂學院考級辦公室(汾陽路20號圖書館樓二樓225)
考試日期:2014年4月20日
考場安排:2014年3月20日起公布信息
考級專業(yè):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薩克斯、小號、圓號、長號、次中音號、小低音號、大號、打擊樂。
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者年齡不限,但須獲得所報專業(yè)考級十級證書和我院高級樂理證書,報名時請出示原件。
(凡報考我院社會藝術水平演奏考級的考生,必須持有我院的高級樂理證書和所考專業(yè)的十級證書,非本院十級證書須經審核認定。否則演奏級證書暫緩發(fā)放
2、報名時帶一寸免冠照片二張,并請在照片背面填寫報考人姓名、專業(yè)、級別。
3、填寫報名表時請用正楷書寫姓名,并注明漢語拼音。所有信息需填寫完整,若因書寫姓名不清楚,造成制作證書錯誤,則由填寫人承擔重新制作證書的工本費。
4、考生報名時請當場仔細檢查以下項目:
付費后所拿發(fā)票金額與所報級別收費標準是否一致;
準考證上是否有考試編號、準考證是否已蓋公章;
領取考試指定樂譜,練習伴奏CD(大號專業(yè)無練習用伴奏CD);
5、辦理好報名手續(xù)后恕不接受退費。
6、演奏級證書將按照考生報名時所預留地址以郵寄的方式發(fā)送。
7、考試前遺失準考證的考生,須及時與我院考級辦公室取得聯系,持報考人有效證件補填準考證后方可參加考試,并繳付補證手續(xù)費10元。
考試要求:
1、樂曲的演奏應完整地體現樂曲中的速度、力度以及音樂表現,同時,較好的與伴奏配合,達到連貫流暢的演奏。
2、考試時不使用伴奏CD,現場有專業(yè)鋼琴教師伴奏。
3、考級時,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4、小號專業(yè)只演奏考級樂譜內第一首樂曲。
5、考級時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考場注意事項:
1、請考生在考試之前按指定的查詢方式確認考試時間及考場;并在規(guī)定時間候考過時不候。
2、到達考試地點后,憑準考證到指定的候考區(qū)域等候工作人員領考。
3、考生進入考場區(qū)域后,聽從工作人員安排,按序排隊依次進入考場考試。
4、考生進入考場后,將準考證交給考官,考試結束須留存準考證,無照片不準入考。
5、考試需考生本人應試,如發(fā)現他人代考一經查實作成績無效處理,同時在網上公示。
6、考生完成考試后,請帶好隨身物品迅速、有序的退離考場。
收費標準:(按照文化部文教科發(fā)[2003]52號文件規(guī)定)
考級費395元(含證書費,報名費,考級曲目資料費、郵遞費)
成績查詢時間:2014年5月20日起
證書發(fā)放時間:2014年6月30日起,如遇證書郵寄問題,請在發(fā)放日起二個月內9:30至18:00致電15801889187咨詢。
其他:
補辦準考證、評分表工本費10元;修改考級證書工本費15元;
考級未通過者在證書發(fā)放之日起兩個月內,憑考生準考證、快遞費發(fā)票退還證書費和快遞費,接待時間每周四14:00-16:00在汾陽路20號考級辦公室辦理,節(jié)假日、寒暑假除外。
本考級簡章由上海音樂學院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