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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這首為兩把小提琴、弦樂隊與通奏低音而作的協(xié)奏曲,原本是為一組擁有個獨奏聲部而作的器樂組曲。小提琴獨奏的版本出自德恩(S?W?Dehn)1851年編訂的版本,但該版本1945年遺失,柏林德國國家圖書館的目錄上也刪除了該條目。而我們現(xiàn)在的這個版本,是以德恩可靠版本(EP23 la)為依據(jù)的。然而還有另一個來源,即所謂的1760年的“海因版”(Hering,手稿),可肯這是由卡爾?菲利普?埃瑪努挨爾?巴赫(約?塞?巴赫的第三個兒子)的抄譜員海因繪制。盡管其權(quán)威性并不高于前者,但其中的慢樂章(第16、21、34、46小節(jié))獨奏鍵盤樂段4次反復(fù)仍給人很特殊的印象。海因版的數(shù)字低音部分加了指法,盡管是為競奏加難度而做的微不足道的做法,但卻是保留了當(dāng)時的慣例與裝飾性。海因版認可了第一樂章第86小節(jié)數(shù)字低音的解釋(第二小提琴與低音提琴之間的平行五度,屬不規(guī)范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