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地方戲曲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各戲種具有自己傳統的獨特風格,是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尤其是南音,被認為是中國民族音樂的根,在國外被譽為東方古典音樂的珍品。最近,福建泉州六朝古墓群的考古發掘,發現大量的墓磚刻著一種樂器,這種奇怪的樂器究竟想向我們表達什么信息呢?
■福建陳建中余光仁
南音發祥于文化古城泉州,自從公元四世紀晉代士民避戰亂入閩,定居晉江流域,歷南朝、隋、唐以至南宋,中原文化藝術隨漢族士民的不斷南來而流入泉州,日臻繁富。宋元時期泉州海外交通貿易空前興盛,外國宗教音樂也予泉州本土音樂以深廣的影響。泉州南音的淵源即由此而來,它不是土生土長的純粹民間音樂,故有人說它是“唐代宮廷音樂的縮影”,也有人稱它為東方古典音樂的奇珍。
南音使用樂器分“上四管”與“下四管”兩種,“上四管”中以洞簫為主者稱為“洞管”,樂器有洞簫、二弦、瑟琶、三弦拍板。
琵琶又稱“批把”,在古代,敲、擊、彈、奏都稱為鼓。當時的游牧人騎在馬上好彈琵琶,因此為“馬上所鼓也”。大約在魏晉時期,正式稱為“琵琶”。
琵琶由歷史上的直項琵琶及曲項琵琶演變而來,據史料記載,直項琵琶在我國出現得較早,秦、漢時期的“秦漢子”,是直柄圓形共鳴箱的直項琵琶(共鳴箱兩面蒙皮),它是由秦末的弦鼗發展而來的?!叭钕獭被颉叭睢笔侵北局茍A形共鳴箱,四弦十二柱,豎抱用手彈奏的琵琶。晉代阮咸善奏此樂器,故以其名相稱,即今天的阮。
古稱秦琵琶或月琴,實為早期的一種直項琵琶,是漢代參照琴、箏、筑、箜篌等樂器創制。南京西善橋六朝墓出土的竹林七賢磚刻畫中有阮咸演奏的圖像,相傳魏晉時竹林七賢之一阮咸善彈此樂器,后人便稱它為阮咸,今簡稱為阮。隋唐時期,阮普遍用于宮廷燕樂和民間樂舞。古代只有八個品位,今時已發展為四弦二十四品位,并有小阮、中阮、大阮和低阮的系列。阮的音色圓潤豐厚,是主要的中音及次中音彈撥樂器,著名獨奏樂曲有《云南回憶》、《串木櫻花》等。
將此次南安六朝古墓群墓磚中的“阮”紋與現代樂器“阮”及“瑟琶”進行比對,可以感受到一千七百多年來,中國傳統音樂與樂器的生生不息的文化傳承關系與發展脈絡。
(一)南安豐州在今泉州西門外約5公里。晉人南遷時,他們沿江而居,晉江由此得名,晉人南遷在晉江下游聚居的地方就是現在的豐州鎮。由此可見,豐州古時曾為閩南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 2006年8-12月間,為配合福廈高速鐵路建設,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文博部門聯合對南安豐州皇冠山的古墓群進行了搶救性考古發掘。2007年4月泉州市博物館受福建省博物院考古研究所的委托,又對新暴露的3座墓室進行了清理。此次發掘共揭露墓室28座,出土了金戒指、琥珀項鏈、青瓷壺、青瓷碗、青瓷盤、青瓷盅、青瓷罐、青瓷爐、青瓷托杯、青瓷洗等一大批隨葬器物,發現紀年墓4座,出土紀年墓磚三種,其中“太元三年”(公元378年)一座、“天監十一年”(公元512年)二座和“四年”殘缺墓磚一座,更為重要的是在出土的墓磚中發現了古代樂器“阮”的印紋。“阮”的發現為探討泉州乃至閩南戲曲的產生、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實物依據。(二) 此次考古發掘的古樂器“阮”印紋墓磚有4種款式,他們分別在M17號墓、M19號墓、M23號墓和QZM3號墓中發現。下面分別介紹如下:
1、M17號墓,該墓的墓磚與周邊出土的形制、尺寸、材質等大體一致,應為同一個時期。磚上的紋飾有團花紋、魚紋、篦梳紋、腰鼓紋、“阮”紋等,在少數墓磚上還留有制作工匠刻下的一些難以識別的記號,以上圖形均為模印凸出的實心圖案。其中“阮”紋墓磚的圖案清晰,柄頭有8橫,一邊4橫,兩橫為一個調弦把,調弦把的左上方有個掛把,圓形音箱和柄上可見4條直線,代表4條弦。音箱上有一個“月牙”形的支弦座和上下左右四個對稱的聲孔。該墓磚長34.5厘米,寬17.2厘米,厚6厘米。
2、M19號墓,墓磚上的紋飾有魚紋、點狀結構的“阮”紋、朱雀紋和一些雜亂的記號紋等。其中“阮”紋墓磚的圖案清晰,琴頭有三短橫,表示三條弦的三個調弦把;柄上用點狀連接,表示直柄:柄下一圓環,表示圓形音箱;圓形音箱上有五點,上下左右四點為聲孔,近中心一點為弦的支座。整個“阮”的連接點、線均為陽紋。該墓磚尺寸:長42厘米、寬16.3厘米、厚5厘米。
3、M23號墓,該墓出土的墓磚較寬、較厚、紅土磚質,呈淺紅色。出土的墓磚上的紋飾有龍紋、蓮花紋、侍傭紋、樂妓紋、青龍紋、白虎紋、朱雀紋、“阮”及一塊“四年”殘缺紀年磚等,紋飾為凸起線條模印圖案,線條清楚。其中“阮”紋墓磚的線條特別清楚,柄頭有8橫,一邊4橫,兩橫為一個調弦把,柄的右上方有一個掛把,柄上可見4條弦紋,圓形音箱有3個分布在上左右的音孔。該墓磚的尺寸為:長42厘米,寬20厘米,厚7厘米。
4、QZM3號墓,該墓出土的墓磚上的紋飾有錢紋、團花紋、魚紋、葉脈紋、“阮”紋等,紋飾為凸起線條模印圖案,線條清晰。其中“阮”紋墓磚的結構線條清楚,柄頭的3橫為3個調弦把,長頸,頸上有五橫為5個支弦座,圓形音箱已有改進,表現在音箱與頸交接處為弧形,音孔消失,形狀已向弦管琵琶的半梨形音箱演化,音箱上有一個“月牙”形的支弦座。該墓磚的尺寸為:長41.5厘米,寬20厘米,下底6.5厘米,上底3.5厘米。
(三)南安豐州古墓群的考古發掘,對泉州地方戲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下面筆者就此次考古發掘談幾點收獲:
1、關于“阮”紋墓磚的年代問題
此次考古發掘共清理墓室28座,發現紀年墓4座,出土紀年墓磚3種?!疤辍?公元378年)、“天監十一年”(公元512年)和“四年”,除M23號同時發現“阮”紋墓磚和“四年”紀年墓磚外,其他3座有“阮”紋墓磚的M17號、M19號和QZM3號都沒有出土紀年墓磚,這給年代的確定帶來了困難。經過細致的分析、對比,結果發現:一是M23號墓發現的紋飾、圖案及墓磚尺寸與二十世紀50年代清理的“元嘉四年”(427年)墓基本一樣,只是小部分墓磚和磚的排列不同而已,因此可以確定M23號墓的墓磚的燒造年代為“元嘉四年”(427年)。其他3座有“阮”紋墓的墓磚的尺寸、質地、生產工藝等方面具有同一個時期的特征,比“太元三年”墓的墓磚寬、厚,但較短,與M23號墓和“天監十一年”墓的墓磚相近。二是此次考古發掘的皇冠山一帶的古墓群沒人祭掃,經查閱現在豐州一帶住民的族譜,發現他們的祖先大都是在唐及唐以后才遷入的,遷入后沒人敢在皇冠山一帶開設墓穴,有“皇冠山風水重”的民間傳說。三是沒有發現具有唐以及唐以后時代特征的隨葬器物。從以上這些信息綜合分析,筆者認為出土的4種“阮”紋墓磚的年代不晚于南朝。即在公元589年以前。
2、關于“阮”紋墓磚與泉州地方戲曲的關系
此次考古發掘出土的4種款式的“阮”紋有3種與在中原古墓葬中出土的同種圖案造型極為相似,且在“太元三年”墓磚的背面有一行“陳文絳立之保萬年”的字樣,陳姓為漢晉時期中原人入閩的八大姓之一。這說明作為我國古代的一種撥弦樂器的“阮”在晉人南遷時,就被一起帶到了豐州,并成為當時士大夫階層生活中一項重要的娛樂活動,就連死后也要把“阮”印在墓磚上一同陪葬。這從出土實物的角度,印證了晉人南遷帶來了中原先進文化藝術的史實。
泉州地方戲曲如何形成一直是地方文史工作者孜孜探討的一個課題。從歷次考古發現和文史資料有關戲曲的記載分析,筆者認為泉州地方戲曲的產生與發展可分為:萌芽期、形成期、定型期和繁榮期等四個時期。漢晉時期,中原士族大批南遷,他們不僅帶來了先進的生產技術,而且也帶來了先進的文化生活方式。這一時期地方樂曲與中原樂曲相互碰撞、兼容,不斷形成獨具地方特色的音樂和表演形式,為泉州地方戲曲的形成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應為泉州地方戲曲的形成時期。唐宋時期,泉州地方戲曲各戲種已形成自己的特色,弦管、梨園、木偶等自立門戶,這一時期應為泉州地方戲曲的定型時期。明清時期,泉州地方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種宗教活動、民間活動請戲演出蔚然成風,泉州各種地方戲曲隨之繁榮興盛,并被收入各種志書,這一時期應為泉州地方戲曲的繁榮時期。
3、關于“阮”與弦管中琵琶的關系
在《晉書?樂志下》載:“凡此諸曲,始皆徒歌,既而被之弦管”。此次,“阮”在南安豐州古墓群的發現,為弦管樂器琵琶的研究又提供了新的實物依據。此次發現印在墓磚上的“阮”:琴頭較粗,有掛把,直頸,圓形音箱,四弦。而泉州及閩南流行的弦管中的主樂器琵琶:琴頭向后彎曲,短頸,音箱呈半犁形,以桐木板蒙面,頸與面板上設“相”和“品”,四弦。豐州發現的“阮”和弦管的琵琶均為撥弦樂器,只是結構和外形有所不同。從考古出土的實物和史料分析,尤其是QZM3號墓演化了的“阮”紋楔形磚的發現,筆者認為:晉人南遷帶來了“阮”,開始時仍然保持中原原有的傳統演奏形式,后來受到泉州地方樂器的影響,在外形和演奏形式上都有所發展、改進,隨著泉州弦管、梨園、木偶等地方戲曲的形成,“阮”這一中原的撥弦樂器在泉州發展成為適合地方戲曲演奏的琵琶,并在閩南語系中廣為傳播,而“阮”在閩南也隨之消失。由此可見,弦管中的琵琶是在“阮”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
■福建陳建中余光仁
南音發祥于文化古城泉州,自從公元四世紀晉代士民避戰亂入閩,定居晉江流域,歷南朝、隋、唐以至南宋,中原文化藝術隨漢族士民的不斷南來而流入泉州,日臻繁富。宋元時期泉州海外交通貿易空前興盛,外國宗教音樂也予泉州本土音樂以深廣的影響。泉州南音的淵源即由此而來,它不是土生土長的純粹民間音樂,故有人說它是“唐代宮廷音樂的縮影”,也有人稱它為東方古典音樂的奇珍。
南音使用樂器分“上四管”與“下四管”兩種,“上四管”中以洞簫為主者稱為“洞管”,樂器有洞簫、二弦、瑟琶、三弦拍板。
琵琶又稱“批把”,在古代,敲、擊、彈、奏都稱為鼓。當時的游牧人騎在馬上好彈琵琶,因此為“馬上所鼓也”。大約在魏晉時期,正式稱為“琵琶”。
琵琶由歷史上的直項琵琶及曲項琵琶演變而來,據史料記載,直項琵琶在我國出現得較早,秦、漢時期的“秦漢子”,是直柄圓形共鳴箱的直項琵琶(共鳴箱兩面蒙皮),它是由秦末的弦鼗發展而來的?!叭钕獭被颉叭睢笔侵北局茍A形共鳴箱,四弦十二柱,豎抱用手彈奏的琵琶。晉代阮咸善奏此樂器,故以其名相稱,即今天的阮。
古稱秦琵琶或月琴,實為早期的一種直項琵琶,是漢代參照琴、箏、筑、箜篌等樂器創制。南京西善橋六朝墓出土的竹林七賢磚刻畫中有阮咸演奏的圖像,相傳魏晉時竹林七賢之一阮咸善彈此樂器,后人便稱它為阮咸,今簡稱為阮。隋唐時期,阮普遍用于宮廷燕樂和民間樂舞。古代只有八個品位,今時已發展為四弦二十四品位,并有小阮、中阮、大阮和低阮的系列。阮的音色圓潤豐厚,是主要的中音及次中音彈撥樂器,著名獨奏樂曲有《云南回憶》、《串木櫻花》等。
將此次南安六朝古墓群墓磚中的“阮”紋與現代樂器“阮”及“瑟琶”進行比對,可以感受到一千七百多年來,中國傳統音樂與樂器的生生不息的文化傳承關系與發展脈絡。
(一)南安豐州在今泉州西門外約5公里。晉人南遷時,他們沿江而居,晉江由此得名,晉人南遷在晉江下游聚居的地方就是現在的豐州鎮。由此可見,豐州古時曾為閩南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 2006年8-12月間,為配合福廈高速鐵路建設,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文博部門聯合對南安豐州皇冠山的古墓群進行了搶救性考古發掘。2007年4月泉州市博物館受福建省博物院考古研究所的委托,又對新暴露的3座墓室進行了清理。此次發掘共揭露墓室28座,出土了金戒指、琥珀項鏈、青瓷壺、青瓷碗、青瓷盤、青瓷盅、青瓷罐、青瓷爐、青瓷托杯、青瓷洗等一大批隨葬器物,發現紀年墓4座,出土紀年墓磚三種,其中“太元三年”(公元378年)一座、“天監十一年”(公元512年)二座和“四年”殘缺墓磚一座,更為重要的是在出土的墓磚中發現了古代樂器“阮”的印紋。“阮”的發現為探討泉州乃至閩南戲曲的產生、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實物依據。(二) 此次考古發掘的古樂器“阮”印紋墓磚有4種款式,他們分別在M17號墓、M19號墓、M23號墓和QZM3號墓中發現。下面分別介紹如下:
1、M17號墓,該墓的墓磚與周邊出土的形制、尺寸、材質等大體一致,應為同一個時期。磚上的紋飾有團花紋、魚紋、篦梳紋、腰鼓紋、“阮”紋等,在少數墓磚上還留有制作工匠刻下的一些難以識別的記號,以上圖形均為模印凸出的實心圖案。其中“阮”紋墓磚的圖案清晰,柄頭有8橫,一邊4橫,兩橫為一個調弦把,調弦把的左上方有個掛把,圓形音箱和柄上可見4條直線,代表4條弦。音箱上有一個“月牙”形的支弦座和上下左右四個對稱的聲孔。該墓磚長34.5厘米,寬17.2厘米,厚6厘米。
2、M19號墓,墓磚上的紋飾有魚紋、點狀結構的“阮”紋、朱雀紋和一些雜亂的記號紋等。其中“阮”紋墓磚的圖案清晰,琴頭有三短橫,表示三條弦的三個調弦把;柄上用點狀連接,表示直柄:柄下一圓環,表示圓形音箱;圓形音箱上有五點,上下左右四點為聲孔,近中心一點為弦的支座。整個“阮”的連接點、線均為陽紋。該墓磚尺寸:長42厘米、寬16.3厘米、厚5厘米。
3、M23號墓,該墓出土的墓磚較寬、較厚、紅土磚質,呈淺紅色。出土的墓磚上的紋飾有龍紋、蓮花紋、侍傭紋、樂妓紋、青龍紋、白虎紋、朱雀紋、“阮”及一塊“四年”殘缺紀年磚等,紋飾為凸起線條模印圖案,線條清楚。其中“阮”紋墓磚的線條特別清楚,柄頭有8橫,一邊4橫,兩橫為一個調弦把,柄的右上方有一個掛把,柄上可見4條弦紋,圓形音箱有3個分布在上左右的音孔。該墓磚的尺寸為:長42厘米,寬20厘米,厚7厘米。
4、QZM3號墓,該墓出土的墓磚上的紋飾有錢紋、團花紋、魚紋、葉脈紋、“阮”紋等,紋飾為凸起線條模印圖案,線條清晰。其中“阮”紋墓磚的結構線條清楚,柄頭的3橫為3個調弦把,長頸,頸上有五橫為5個支弦座,圓形音箱已有改進,表現在音箱與頸交接處為弧形,音孔消失,形狀已向弦管琵琶的半梨形音箱演化,音箱上有一個“月牙”形的支弦座。該墓磚的尺寸為:長41.5厘米,寬20厘米,下底6.5厘米,上底3.5厘米。
(三)南安豐州古墓群的考古發掘,對泉州地方戲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下面筆者就此次考古發掘談幾點收獲:
1、關于“阮”紋墓磚的年代問題
此次考古發掘共清理墓室28座,發現紀年墓4座,出土紀年墓磚3種?!疤辍?公元378年)、“天監十一年”(公元512年)和“四年”,除M23號同時發現“阮”紋墓磚和“四年”紀年墓磚外,其他3座有“阮”紋墓磚的M17號、M19號和QZM3號都沒有出土紀年墓磚,這給年代的確定帶來了困難。經過細致的分析、對比,結果發現:一是M23號墓發現的紋飾、圖案及墓磚尺寸與二十世紀50年代清理的“元嘉四年”(427年)墓基本一樣,只是小部分墓磚和磚的排列不同而已,因此可以確定M23號墓的墓磚的燒造年代為“元嘉四年”(427年)。其他3座有“阮”紋墓的墓磚的尺寸、質地、生產工藝等方面具有同一個時期的特征,比“太元三年”墓的墓磚寬、厚,但較短,與M23號墓和“天監十一年”墓的墓磚相近。二是此次考古發掘的皇冠山一帶的古墓群沒人祭掃,經查閱現在豐州一帶住民的族譜,發現他們的祖先大都是在唐及唐以后才遷入的,遷入后沒人敢在皇冠山一帶開設墓穴,有“皇冠山風水重”的民間傳說。三是沒有發現具有唐以及唐以后時代特征的隨葬器物。從以上這些信息綜合分析,筆者認為出土的4種“阮”紋墓磚的年代不晚于南朝。即在公元589年以前。
2、關于“阮”紋墓磚與泉州地方戲曲的關系
此次考古發掘出土的4種款式的“阮”紋有3種與在中原古墓葬中出土的同種圖案造型極為相似,且在“太元三年”墓磚的背面有一行“陳文絳立之保萬年”的字樣,陳姓為漢晉時期中原人入閩的八大姓之一。這說明作為我國古代的一種撥弦樂器的“阮”在晉人南遷時,就被一起帶到了豐州,并成為當時士大夫階層生活中一項重要的娛樂活動,就連死后也要把“阮”印在墓磚上一同陪葬。這從出土實物的角度,印證了晉人南遷帶來了中原先進文化藝術的史實。
泉州地方戲曲如何形成一直是地方文史工作者孜孜探討的一個課題。從歷次考古發現和文史資料有關戲曲的記載分析,筆者認為泉州地方戲曲的產生與發展可分為:萌芽期、形成期、定型期和繁榮期等四個時期。漢晉時期,中原士族大批南遷,他們不僅帶來了先進的生產技術,而且也帶來了先進的文化生活方式。這一時期地方樂曲與中原樂曲相互碰撞、兼容,不斷形成獨具地方特色的音樂和表演形式,為泉州地方戲曲的形成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應為泉州地方戲曲的形成時期。唐宋時期,泉州地方戲曲各戲種已形成自己的特色,弦管、梨園、木偶等自立門戶,這一時期應為泉州地方戲曲的定型時期。明清時期,泉州地方經濟的快速發展,各種宗教活動、民間活動請戲演出蔚然成風,泉州各種地方戲曲隨之繁榮興盛,并被收入各種志書,這一時期應為泉州地方戲曲的繁榮時期。
3、關于“阮”與弦管中琵琶的關系
在《晉書?樂志下》載:“凡此諸曲,始皆徒歌,既而被之弦管”。此次,“阮”在南安豐州古墓群的發現,為弦管樂器琵琶的研究又提供了新的實物依據。此次發現印在墓磚上的“阮”:琴頭較粗,有掛把,直頸,圓形音箱,四弦。而泉州及閩南流行的弦管中的主樂器琵琶:琴頭向后彎曲,短頸,音箱呈半犁形,以桐木板蒙面,頸與面板上設“相”和“品”,四弦。豐州發現的“阮”和弦管的琵琶均為撥弦樂器,只是結構和外形有所不同。從考古出土的實物和史料分析,尤其是QZM3號墓演化了的“阮”紋楔形磚的發現,筆者認為:晉人南遷帶來了“阮”,開始時仍然保持中原原有的傳統演奏形式,后來受到泉州地方樂器的影響,在外形和演奏形式上都有所發展、改進,隨著泉州弦管、梨園、木偶等地方戲曲的形成,“阮”這一中原的撥弦樂器在泉州發展成為適合地方戲曲演奏的琵琶,并在閩南語系中廣為傳播,而“阮”在閩南也隨之消失。由此可見,弦管中的琵琶是在“阮”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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